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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77文学 计较机ETF: 天弘中证计较机主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合同

发布日期:2025-03-21 20:06    点击次数:124

  

xiao77文学 计较机ETF: 天弘中证计较机主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合同

                      托管合同 天弘中证计较机主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合同    基金经管东谈主:天弘基金经管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东谈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合同                                       托管合同  鉴于天弘基金经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                        )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正当成立并 有用存续的有限牵累公司,按摄影关法律法例的法例具备担任基金经管东谈主的阅历和材干;  鉴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正当成立并 有用存续的机构,按摄影关法律法例的法例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阅历和材干;  鉴于天弘基金为天弘中证计较机主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中 信证券为天弘中证计较机主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东谈主;  为明确天弘中证计较机主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 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托管合同                    一、       托管合同当事东谈主  (一) 基金经管东谈主(或简称“经管东谈主”)  称号:天弘基金经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西宾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宝风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东谈主:黄辰立  成立时候:2004 年 11 月 8 日  批准建设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经管委员会  批准建设文号:证监基字2004164 号  组织姿色:有限牵累公司  注册成本:东谈主民币 5.143 亿元  存续期间:无尽期  筹备范围:基金召募、基金销售、财富经管、从事特定客户财富经管业务、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或简称“托管东谈主”)  称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罕见期间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向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法定代表东谈主:张佑君  成立时候:1995 年 10 月 25 日  批准建设机关:国度工商总局  批准建设文号:100000000018305  组织姿色: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成本:12,926,776,029 元东谈主民币  筹备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之外区域)                                      ; 证券投资扣问;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行动相关的财务照料人;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证券财富经管;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物;股票期权作念市。  存续期间:无尽期                                      托管合同           二、   托管合同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说明   (一)依据   本合同依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召募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经管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管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显露经管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显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管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显露内容与花样准则第7号〈托管 合同的内容与花样〉》          、《公开召募盛开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经管法例》                                  (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经管法例》)          、《对于标准金融机构财富经管业务的携带办法》、                                《天弘中证计较机主 题交易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过火他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   (二)目的   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经管东谈主之间在基金财产的守护、投资运作、 净值计较、收益分派、信息显露及彼此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益、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三)原则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本着对等自发、真诚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正当权益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四)说明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总共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调换含义。                                      托管合同         三、   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经管东谈主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步履期骗监督权 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器用: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收尾基金的投 资想法,本基金还不错投资于国内照章刊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过火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单子、地方政府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调节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单子、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集器用、同行存单、债券回购、财富补助证券、银行 入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器用(但须相宜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法例)。   本基金不错根据相关法律法例的法例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行妥当智商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行监督。   (1)按法律法例的法例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财富设立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过火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财富净值的90%,且 不低于非现款基金财富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执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款。股指期货过火他金融器用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例 或监管机构的法例推论。   如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行妥当智商后, 不错调治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根据法律法例的法例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从以下投资限制: 低于非现款基金财富的80%; 的10%;                                         托管合同 券界限的10%; 财富补助证券,不得跳动其万般财富补助证券共计界限的10%; 执证券期间,若是其信用等级下落、不再相宜投资设施,应在评级报密告布之日起3个月内 给以沿途卖出; 所申报的股票数目不跳动拟刊行股票公司本次刊行股票的总量;   在职何交易日日终,执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跳动基金财富净值的10%;在 任何交易日日终,执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跳动基金财富净 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财富补助 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财富(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职何交易日日终,执有的卖出期货合约 价值不得跳动基金执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职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跳动上一交易日基金财富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执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款;本基金所执有的股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共计(轧差计较)应当相宜基金合同对于股票投资 比例的相关约定; 券市集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界限变动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身分甚至基金不相宜该 比例限制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财富的投资; 市值之和,不得跳动基金财富净值的95%; 出借交易。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在职何交易日日终,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                                       托管合同 易的财富不得跳动基金财富净值的30%,出借期限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券应适用本条 第11)款的限制法例;同期,本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跳动本基金执有该证券总 量的3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跳动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较。   因证券/期货市集波动、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界限变动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身分甚至 基金投资不相宜上述法例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新增出借业务;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天禀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执一致; 股票合并计较,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另有法例从其法例;   除上述第6)、11)、13)、14)项外,因证券、期货市集波动、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 金界限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治、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身分致 使基金投资不相宜上述法例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治,但中 国证监会法例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例另有法例的从其法例。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基金合同》收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相宜《基金 合同》的相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计谋应当相宜《基金合同》的 约定。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查验自《基金合同》收效之日起出手。   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治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行妥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治后的法例推论。 为通过过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1)承销证券;   (2)违抗法例向他东谈主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尽牵累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关联词中国证监会另有法例的除外;   (5)向其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主管证券交易价钱过火他不梗直的证券交易行动;   (7)法律、行政法例和中国证监会法例曲折的其他行动。   如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治上述曲折性法例,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 行妥当智商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治后的法例推论。                                     托管合同 进行监督。   基金经管东谈主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过火控股鼓动、现实限定东谈主或者 与其有要紧是非关系的公司刊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要紧关联交 易的,应当相宜基金的投资想法和投资计谋,遵从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利益优先原则,看厚利益 龙套,建立健全里面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集公谈合理价钱推论。相关交易必须预先 得到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同意,并按法律法例给以显露。要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经管东谈主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处董事通过。基金经管东谈主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治上述曲折性法例,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行 妥当智商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治后的法例为准。 照审慎的风险限定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敌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严 格按照交易敌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集采纳交易敌手;基金经管东谈主在银行间市集进行 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敌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易敌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 交易。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对本基金参与银行间市集交易的交易敌手和交易结算方式进行监控。 力等触及到入款银行采纳方面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根据相应王法确定入款银行,本 基金投资入款银行之外的银行入款出现由于入款银行信用风险而变成的损失机由相关牵累 东谈主进行抵偿。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对本基金投资银行入款的入款银行进行监控。   (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根据相关法律法例的法例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财富净值 计较、基金份额净值计较、应收资金到账、基金用度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派、相关 信息显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功绩阐明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运作过火他运作违抗法律法例、                                  《基金合同》、 本托管合同过火他相关法例时,应实时以书面姿色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限期改良,基金经管东谈主收 到文告后应不才一个责任日前实时查对,并以书面姿色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回函,进行说明或 举证,说明违法原因及改良期限。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随时对文告县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经管东谈主改正。基金经管 东谈主对基金托管东谈主文告的违法事项未能在限期内改良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申报中国证监会。基金 经管东谈主应抵偿因其违抗法律法例、行业自律性法例或《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合同过火他相关                                       托管合同 法例而甚至投资者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碰到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智商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东谈主在交易前不详监控的投资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 发现该投资指示违抗相关法律法例法例或者违抗《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却推论,立即 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方针或依据交易智商也曾成交的投资指示,基金 托管东谈主发现该投资指示违抗相关法律法例或者违抗《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文告基金 经管东谈主,并申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法例时候内回话基金托 管东谈主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疑义进行说明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法例要求需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基金监督申报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贵府和轨制等。   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有要紧违法步履,应立即申报中国证监会,同期文告基金管 理东谈主限期改良。   基金经管东谈主无梗直情理,拒却、遏止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本合同法例期骗监督权,或采纳拖 延、讹诈等妙技妨碍基金托管东谈主进行有用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东谈主提议劝诫仍不改正 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申报中国证监会。                                    托管合同         四、   基金经管东谈主对基金托管东谈主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对基金托管东谈主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 金托管东谈主安全守护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 金经管东谈主计较的基金财富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经管东谈主指示办理算帐交收、相关信 息显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步履。  (二)基金经管东谈主发现基金托管东谈主私行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经管、未 推论或无故延长推论基金经管东谈主资金划拨指示、显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抗《基金法》、《基 金合同》、本托管合同过火他相关法例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实时以书面姿色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限 期改良,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到文告后应实时查对质据并以书面姿色向基金经管东谈主发出回函,说明 违法原因及改良期限,并保证在规依期限内实时改正。在上述限期内,基金经管东谈主有权随时 对文告县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东谈主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配合基金管 理东谈主的核查步履,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贵府以供基金经管东谈主核查托管财产的好意思满性和真 实性,在法例时候内回话基金经管东谈主并改正。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经管东谈主文告的违法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改良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申报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经管东谈主发现基金托管东谈主有要紧违法步履,应立即申报中国证监会,同期文告 基金托管东谈主限期改良,并将改良后果申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东谈主无梗直情理,拒却、遏止基金经管东谈主根据本合同法例期骗监督权,或采纳拖 延、讹诈等妙技妨碍基金经管东谈主进行有用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经管东谈主提议劝诫仍不改正 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申报中国证监会。                                         托管合同                  五、   基金财产守护   (一)基金财产守护的原则                                       《基 金合同》及本合同另有法例,不得自走运用、贬责、分派基金的任何财产。 户用度由基金财富承担。 定到账日历并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到账日基金财产莫得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实时通 知基金经管东谈主采纳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经管东谈主未实时催收给基金财产变成损失的,基金经管 东谈主应负责向相关当事东谈主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东谈主对此不承担任何牵累。 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负责算帐交收的基金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 期货合约等)过火收益,若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元等本合同当事东谈主外第三方的原因 给基金财产变成的损失等,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承担牵累。            《基金合同》过火他相关法例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得托福第三东谈主托管 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收效前召募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集专户”    ,该账户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开立并经管。基金召募期满或基金经管东谈主告示罢手召募时, 召募的基金份额总和、基金召募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召募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 估值方法计较的价值)、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东谈主数相宜《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相关法例的, 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在法依期限内礼聘具有从事相关业务阅历的管帐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 出具验资申报,出具的验资申报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管帐师签章方为 有用。同期,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沿途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东谈主为本基金开立的 基金银行账户中,股票划入基金托管东谈主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证券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 与验资证据金额相一致。                                       托管合同 构按法例办理退款、股票解冻及返还等事宜,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经管 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结算专用章”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 东谈主名章。本基金的一切货币进出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 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金经管东谈主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口头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之外的行动。                                《现款经管暂行条例》、 《对于大额现款支付经管的文告》、《支付结算办法》以过火他相关法例。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设和经管 算有限牵累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金经管东谈主不得出借或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行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 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之外的行动。 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专门用于办理本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触及的资金结 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牵累公司的法例推论。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法例,则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比照并征服上述对于账户开设、 使用的法例。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经管  《基金合同》收效后,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以基金的口头苦求并取得参加寰球银行间同行拆 借市集的交易阅历,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中国东谈主民银行、银行间市集登记 结算机构的相关法例,以基金的口头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牵累公司、银行间市集算帐所                                       托管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集债券托管账户和资金结算专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 券市集债券和资金的算帐。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完成银行间债券市集准入备案。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经管 述账户开立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以书面姿色将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保证金账户的开动资金密码 和市集监控中心的登委用户名及密码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资金密码和市集监控中心登录密码重 置由基金经管东谈主进行,重置后务必实时文告托管东谈主。   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开户经由中彼此配合,并提供所需贵府。基金经管东谈主 保证所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简直性和有用性,且在相关贵府变更后实时将变更的贵府提供 给基金托管东谈主。 基金经管东谈主协助基金托管东谈主按摄影关法律法例和本合同的约定协商后开立。新账户按相关规 定使用并经管。   (七)基金投资银行入款账户的开立和经管   基金投资银行依期入款应由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入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总体调和协 议,并将资金存放于入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入款账户必须以基金口头开立,账户称号为基金称号,入款账户开户文献上加盖预留 印鉴及基金经管东谈主公章。预留印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结算专用章”和基金 托管东谈主有权东谈主名章。入款证实书原件由托管东谈主负责守护。   本基金投资银行入款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与入款银行签订具体入款合同,明确入款的 类型、期限、利率、金额、账号、对账方式、支取方式、账户经管等服气。入款合同须约定 将托管东谈主为本产物开立的托管银行账户指定为唯独回款账户,任何情况下,入款银行都不得 将入款本息划往任何其他账户。   为看重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依期入款合同中应当约定提前支取条件。   基金所投资依期入款存续期间,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与入款银行建立依期对 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入款业务账目及查对的简直、准确。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有价凭证的守护   什物证券、银行依期入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存放于其档案库或保障柜,但要 与非本基金的其他有价凭证分开守护。守护凭证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执有,基金托管东谈主承担守护职                                      托管合同 责。基金托管东谈主对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之外机构现实有用限定的证券不承担守护牵累。   (九)与基金财产相关的要紧合同及相关凭证的守护   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法律法例守护由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相关的要紧合同及 相关凭证。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基金签署相关要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本来后 30 日内将一份正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东谈主。除本合同另有法例外,基金经管东谈主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相关 的要紧合同期应保证基金一方执有两份以上的本来,以便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至少各执 有一份本来的原件。要紧合同的守护期限为《基金合同》阻隔后 15 年,法律法例或监管规 则另有法例的,从其法例。                                       托管合同              六、   指示的发送、证据及推论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对发送指示东谈主员的书面授权 经管东谈主有权发送指示的东谈主员名单(以下称“指示发送东谈主员”)及各个东谈主员的权限范围。基金管 理东谈主应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预留印鉴样本、指示发送东谈主员的名章样本和签章样本。 章并加盖公章,若由授权东谈主签章签署,应附上基金经管东谈主法定代表东谈主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东谈主 在收到授权文献原件并经电话证据后,授权文献即收效。若是授权文献中载明具体收效时候 的,该收效时候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到授权文献并经电话证据的时点。如早于前述时候, 则以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到授权文献并经电话证据的时点为授权文献的收效时候。   对于基金经管东谈主拟通过基金托管东谈主电子工作平台发送划款指示的,基金经管东谈主需与基金 托管东谈主签署相关工作合同,并提供授权文献过火他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求的材料,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为 基金经管东谈主的被授权东谈主在电子工作平台设立相关操作权限。 权机关要求外,其内容不得向指示发送东谈主员及相关操作主谈主员之外的任何东谈主显露、显露。   (二)指示的内容   指示包括付款指示(含赎回、分成付款指示、银行间业务划款指示)以过火他资金划拨 指示等。对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发送的指示,基金经管东谈主发送给基金托管 东谈主的划款指示应写明以下要素:资金用途、支付时候、金额、账户信息等,加盖预留印鉴并 由被授权东谈主署名或加盖名章;对于通过深证通电子直连方式发送的指示、电子工作平台发送 的划款指示或由电子平台推送给基金经管东谈主并需基金经管东谈主证据后才能发送的划款指示,基 金经管东谈主的被授权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划款指示时应写明以下要素:资金用途、支付时候、 金额、账户信息等(以上内容统称为“划款指示的书面要素”)                            。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 管东谈主发送的结算文告视为基金经管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的指示。   (三)指示的发送、证据和推论 扫描件、深证通电子直连或电子工作平台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对于指示发送东谈主员发出 的指示,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否定其效力。                                            托管合同 易权限内,并依据相关业务王法发送指示。对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发送的 划款指示,基金经管东谈主有义务在发送划款指示后实时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进行灌音电话证据。因基 金经管东谈主未能实时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进行指示证据,甚至资金未能实时到账所变成的损失不由基 金托管东谈主承担。对于通过深证通电子直连或电子工作平台发送的划款指示,基金经管东谈主需在 划款指示追踪界面稽查划款指示是否完成。若是由于基金托管东谈主本人舛误影响资金未能实时 到帐所变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承担。 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例的法例对指示的内容合规性进行查验。对于通过传真或电 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发送的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口头一致性姿色审查的方式限于考据划款指 令的前述书面要素是否皆全、审核划款指示用章和签发东谈主的署名或名章是否与预留印鉴样本、 被授权东谈主的署名样本或名章样本相符、操作权限是否与授权文献一致;对于通过深证通电子 直连或电子工作平台方式发送的划款指示,视为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有用被授权东谈主发送,基金托管 东谈主姿色审查的方式限于考据划款指示的前述书面要素是否皆全。对口头一致性姿色审查无误、 正当合规的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在规依期限内推论,不得延误。 发送指示日完成划款的指示,基金经管东谈主应给基金托管东谈主预留至少距划款限制时点 2 个责任 小时(责任时候:责任日 9:00-11:30,13:00-17:00)的指示推论时候。因基金经管东谈主 原因导致指示传输不足时而未能留出饱和的推论时候,甚至指示未能实时推论所变成的损失 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 并进行电话证据,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根据本合同要求按投资指示推论。15:00 之后发送的,基金 托管东谈主奋勉推论但不保证推论告捷,由于基金经管东谈主未能按照法例时候内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 指示导致划付失败的,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该牵累,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承担该牵累。 确保基金的证券账户有饱和的证券余额。对超头寸的指示,以及跳动证券账户证券余额的指 令,基金托管东谈主可不予推论,但应立即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由此变成的损失,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 担。   (四)基金经管东谈主发送特殊指示的情形和处聪敏商   基金经管东谈主发送特殊指示的情形包括指示违抗法律法例和本合同,指示发送东谈主员无权或                                       托管合同 特出权限发送指示,指示发送东谈主员发送的指示不可辨识或投资指示的要素不全导致无法推论 等情形。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特殊时,有权拒却推论,并实时 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改正。基金经管东谈主如需消失指示,应在基金托管东谈主推论指示之前出具书面撤 销说明或在原指示上注明“作废”               ,并加盖预留印鉴发送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并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进 行电话证据,基金托管东谈主证据后,该书面撤离的说明或指示收效。若是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收到书 面消失的说明或指示前已推论原指示,由此变成的损失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  (五)基金托管东谈主依照法律法例暂缓、拒却推论指示的情形和处聪敏商   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作恶、违法的,有权不予推论,并实时书面文告基金 经管东谈主改良。基金经管东谈主收到文告后应实时查对,并以书面姿色对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回函证据, 基金经管东谈主未予书面回函证据的,也视为同意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处理,由此变成的损失由基金管 理东谈主承担。  (六)基金托管东谈主未按照基金经管东谈主指示推论的处理方法  对于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有用指示和文告,除非违抗法律法例、《基金合同》、托管合同,基 金托管东谈主不得无故拒却或拖延推论。基金托管东谈主因舛误未按照基金经管东谈主相宜法律法例、                                       《基 金合同》及本合同法例的有用指示推论或拖延推论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前述有用指示,甚至基金的 利益受到毁伤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负抵偿牵累。  (七)被授权东谈主及授权权限的变更   基金经管东谈主若对授权文告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示发送东谈主员的名单的修改, 及/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 1 个责任日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修改授权文告的文献应由基 金经管东谈主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签章(如是授权代表,需要由法定代表东谈主出     。基金经管东谈主对授权文告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 1 个责任日以传确凿姿色发送给基 具授权书) 金托管东谈主,同期电话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到变更文告后应向基金经管东谈主电话证据。 基金经管东谈主对授权文告的内容的修改自文告投递基金托管东谈主并经基金托管东谈主证据无异议之 时起收效。基金经管东谈主在而后 3 个责任日内将对授权文告修改的文献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东谈主, 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实时与基金经管东谈主酌量给以证据,在证据前基金托管 东谈主以传真件为准推论指示,由此产生的牵累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被授权东谈主通 知收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东谈主员无权发送的指示,或被更正授权东谈主员超权限发送的指示,基 金托管东谈主不予推论。如因托管东谈主舛误变成损失的,由托管东谈主承担牵累。   (八)其他事项                                    托管合同   除因其本人成心或要紧罪状原因甚至基金的利益受到毁伤而负抵偿牵累外,基金托管东谈主 按照法律法例、本合同的法例推论基金经管东谈主指示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基金托管东谈主不负抵偿 牵累。                                      托管合同               七、   交易及算帐交收安排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采纳代理本基金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筹备机构、期货经纪机构。   (1)资金浑厚,信誉细腻。   (2)财务景况细腻,筹备步履标准,最近一年未因要紧违法步履而受到相关经管机关 的处罚。   (3)里面经管标准、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限定度,并能中意本基金运作高度守秘的要 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信条件,交易设施相宜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 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工作。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东谈主员,能实时、依期、全面地为基 金提供宏不雅经济、行业情况、市集走向、证券分析的研究申报及周至的信息工作,并能根据 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申报。   基金经管东谈主根据以上设施进行检会后确定证券筹备机构。基金经管东谈主与被采纳的证券经 纪商签订托福合同(或交易单元租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例的法例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基金 经管东谈主应将托福合同(或交易单元租用合同)的原件实时送交基金托管东谈主。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实时以书面姿色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称号、佣 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初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 作日前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席位退租应在次日内文告到基金托管东谈主。 管东谈主共同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例、《基金合同》的相关法例推论,若无 明确法例的,可参摄影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采纳的王法推论。  (二)基金算帐交收 资金结算合同》       ,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牵累。 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王法办理。                                          托管合同 抵偿基金的损失;若是因为基金经管东谈主违抗法律法例的法例进行证券投资或违抗两边签订的 《托管东谈主证券资金结算合同》而变成基金投资算帐勤劳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后应立即 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由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处罚,由此给基金变成的损失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 应立即提醒基金经管东谈主,由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处罚,由此给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东谈主变成的损失 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若黑白因基金托管东谈主原因发生超买步履,基金经管东谈主必须于 T+1 日上 午 12 时之前划拨资金,用以完成算帐交收。 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拒却基金经管东谈主 发送的划款指示,由此变成的损失,由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抵偿。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发送划款指示时 应充分研讨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划款处理时候。对于要求本日到账的指示,应在本日 15:00 前发 送;对于要求本日某一时点到账,则指示需提前 2 个责任小时(责任时候:9:00-11:30, 经管东谈主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 日)的前一日 17:00 前)将新股申购指示发送给托管东谈主,指示 发送时候最迟不应晚于 T 日上昼 10:00 时。   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和在深圳证券交易交所抽象合同交易平台交易的、 实行“实时逐笔全额结算”和“T+0 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在交易日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经管东谈主相宜法律法例、                                  《基金合同》、 本合同的指示不得不对理拖延或拒却推论。如由于基金托管东谈主的舛误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 证券算帐款,由此给基金变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纪录查对   (1)交易纪录的查对   基金经管东谈主按日进行交易纪录的查对。逐日对外显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本日总共现实 交易纪录与基金管帐账簿上的交易纪录皆备一致。若是现实交易纪录与管帐账簿纪录不一致, 变成基金管帐核算不好意思满或不简直,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   (2)资金账目的查对   资金账目按日核实。   (3)证券账目的查对                                    托管合同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每交易日收尾后查对基金交易所场内证券账目,确保两边账目 相符。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每月月末终末一个交易日查对非交易所场内的证券账目。   (四)申购、赎回的资金算帐   申购赎回发生的现款替代款、现款差额、现款替代的退款和补款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按相关业 务王法及合同办理。对于基金申购、赎回经由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与相关 当事东谈主确定到账日历并文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到账日应收款莫得到达银行托管账户的,基金托管 东谈主应实时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采纳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变成损失的,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向责 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拨付净应付款时,如基金银行托管账户有饱和的资金,基金托管东谈主应 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托管账户莫得饱和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可按时拨付,托管东谈主不 承担牵累;如系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原因变成,牵累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承担垫款义 务。                                        托管合同              八、   基金财富净值计较和管帐核算   (一)基金财富净值的计较和复核   基金财富净值是指基金财富总值减去欠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财富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目计较, 精准到 0.0001 元,少许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舛错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经管东谈主 不错建设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救急调治机制。国度另有法例的,从其法例。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财富估值,但基金经管东谈主根据法律法例或《基金合同》 的法例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相宜《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管帐核算业务辅导》 过火他法律、法例的法例。用于基金信息显露的基金财富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经管东谈主 负责计较,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于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财富估值后,将基金财富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以两边招供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净值计较后果复核后 以两边招供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经管东谈主,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按法例对基金净值给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         ,基金经管东谈主计较并公告基金财富净值,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东谈主计较的基金财富净值。因此,本基金的管帐牵累方是基金经管东谈主,就与本基金相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对等基础上充分运筹帷幄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办法,按照基金经管东谈主 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较后果对外给以公布。法律法例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法例的,从其法例。 如有新增事项,按最新法例估值。  (二)基金财富估值方法   基金所领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和银行入款本息、股指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他 投资等财富及欠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要紧变化或证券刊行机构未发 生影响证券价钱的要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要紧变化或证券刊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钱的要紧事件的,可参考近似投资品种                                       托管合同 的现行市价及要紧变化身分,调治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钱;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独估值净价或保举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挂牌转让的财富补助证券,领受估值技能确定公允价值; 活跃市集上未经调治的报价手脚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集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 价值的情况下,打发市集报价进行调治以证据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集行动或市 场行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领受估值技能确定其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行股票时公司鼓动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量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 刊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通顺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相关法例确定公 允价值。   (3)对寰球银行间市集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集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唯独估值净价或保举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集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 构未提供估值价钱的债券,在刊行利率与二级市集利率不存在赫然各异,未上市期间市集利 率莫得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兼并债券同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市集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集分别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要紧变化的,领受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本基金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按摄影关法律法例及行业协会的相关                                        托管合同 法例进行估值。   (7)公开挂牌的存托凭证以其估值日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8)如有可信把柄标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可客不雅反应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经管东谈主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东谈主约定后,按最能反应公允价值的价钱估值。   (9)相关法律法例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法例的,从其法例。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度最 新法例估值。   如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估值违抗《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智商及相 关法律法例的法例或者未能充分珍惜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利益时,应立即文告对方,共同查明原 因,两边协商处罚。   (三)基金份额净值特殊的处理方式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将采纳必要、妥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富估值的准确性、 实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少许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特殊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特殊。   《基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经由中,若是由于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 投资东谈主本人的舛误变成估值特殊,导致其他当事东谈主碰到损失的,舛误的牵累东谈主应当对由于该 估值特殊碰到损欠妥事东谈主(“受损方”)的径直经济损失按下述“估值特殊处理原则”给予赔 偿,承担抵偿牵累。   上述估值特殊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贵府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较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示差错等。   (1)估值特殊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机,估值特殊牵累方应实时调和各方, 实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特殊发生的用度由估值特殊牵累方承担;由于估值特殊牵累方未 实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特殊,给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的,由估值特殊牵累方对径直损失承担抵偿 牵累;若估值特殊牵累方也曾积极调和,而且有协助义务确当事东谈主有饱和的时候进行更正而 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抵偿牵累。估值特殊牵累方打发更正的情况向相关当事东谈主进行确 认,确保估值特殊已得到更正。   (2)估值特殊的牵累方对相关当事东谈主的径直损失负责,不对障碍损失负责,而且仅对                                        托管合同 估值特殊的相关径直当事东谈主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特殊而获取不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负有实时返还不妥得利的义务。但估值特殊 牵累方仍打发估值特殊负责。若是由于获取不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不返还或不沿途返还不妥得利 变成其他当事东谈主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特殊牵累方应抵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 付的抵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取不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享有要求托福不妥得利的权益;若是获取不 当得利确当事东谈主也曾将此部分不妥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也曾获取的抵偿额 加上也曾获取的不妥得利返还的总和跳动其现实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特殊牵累方。   (4)估值特殊调治领受尽量归附至假定未发生估值特殊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特殊被发现后,相关确当事东谈主应当实时进行处理,处理的智商如下:   (1)查明估值特殊发生的原因,列明总共确当事东谈主,并根据估值特殊发生的原因确定 估值特殊的牵累方;   (2)根据估值特殊处理原则或当事东谈主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特殊变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特殊处理原则或当事东谈主协商的方法由估值特殊的牵累方进行更正和抵偿 损失;   (4)根据估值特殊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 进行更正,并就估值特殊的更正向相关当事东谈主进行证据。   (1)基金份额净值计较出现特殊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立即给以改良,通报基金托管东谈主, 并采纳合理的措施退守损失进一步扩大。   (2)特殊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东谈主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特殊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公告,文告基金托 管东谈主,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由于本基金的基金管帐牵累方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担任,与本基金相关的管帐问题,如 经两边在对等基础上充分运筹帷幄后,尚不可达成一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出具加盖公 章的书面说光泽,按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建议推论,由此给基金托福东谈主和基金财产变成的损失,由 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赔付。   (4)若基金经管东谈主计较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证据后公告,而且基金托 管东谈主未对计较经由提议疑义或要求基金经管东谈主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变成基金份额 执有东谈主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例的法例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抵偿金,就现实向投资者或基金                                       托管合同 支付的抵偿金额,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经管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牵累。   (5)如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财富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较后果,诚然多 次再行计较和查对仍不可达成一致时,为幸免不可按时显露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经管东谈主的计 算后果对外显露,由此给基金托福东谈主和基金变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东谈主给以免责。   (6)由于一方当事东谈主提供的信息特殊,另一方当事东谈主在采纳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 能发现该特殊,进而导致净值计较特殊变成基金托福东谈主的损失,以及由此变成以后交易日净 值计较顺延特殊而引起的基金托福东谈主的损失,由提供特殊信息确当事东谈主一方负责抵偿。   (1)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按本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 成的舛错不手脚基金财富估值特殊处理。   (2)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指数编制单元及登记结算公司等级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 特殊,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诚然也曾采纳必要、妥当、合理 的措施进行查验,关联词未能发现该特殊的,由此变成的基金财富估值特殊,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 金托管东谈主应免除抵偿牵累。但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积极采纳必要的措施放松或摒除 由此变成的影响。   (3)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由于各自技能系统成立而产生的净值计较尾差,以基金 经管东谈主计较后果为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值技能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要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证据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五)基金管帐轨制   按国度相关部门法例的管帐轨制推论。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基金合同》收效后,应按照两边约定的兼并记账方法阐明 计处理原则,分别独处时成立、登记和守护基金的全套账册,对两边各自的账册依期进行核 对,彼此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两边对管帐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经管东谈主                                       托管合同 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必须实时查明原因并 改良,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纪录皆备相符。若当日查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 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财富净值的计较和公告的,以基金经管东谈主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和依期申报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每月分别独处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月晦了后5个责任日内完成;《基金合同》收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要紧变更的,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三个责任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 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阻隔运作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再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季度申报应在每个季度收尾之日起15个责任日内给以公告;中期申报在上半年收尾之日 起两个月内给以公告;年度申报在每年收尾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以公告。《基金合同》收效不 足2个月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不编制当期季度申报、中期申报或者年度申报。   基金经管东谈主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印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基金托管东谈主在 收到后应在 3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后果书面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季度申报完 成当日,将相关申报提供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在收到后 7 个责任日内完成复核, 并将复核后果书面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在中期申报完成当日,将相关申报提供给基 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在收到后 30 个责任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后果书面文告基 金经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年度申报完成当日,将相关申报提供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基金托管东谈主 应在收到后 45 个责任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后果书面文告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 金托管东谈主之间的上述文献来回均以传确凿方式或两边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复核经由中,发现两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治,调治以两边招供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两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 金经管东谈主的账务处理为准。查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基金经管东谈主提供的申报上加盖业务印 鉴或者出具加盖业务印鉴的复核办法书,两边各自留存一份。若是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 不可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抒发成一致,基金经管东谈主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 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对财务管帐申报、季度申报、中期申报或年度申报复核收场后,需盖印确                                   托管合同 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证据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献审核时教唆。  (八)基金经管东谈主应每季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基金功绩比拟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后果。                                      托管合同                 九、   基金收益分派   (一)基金利润的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用度后的 余额,基金已收尾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派利润   基金可供分派利润指限制收益分派基准日基金未分派利润与未分派利润中已收尾收益 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派原则 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进行收益分派;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经管东谈主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 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较,计较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进行收益分派。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性格,本基金收益分派不须以弥补浮动耗损为前提,收 益分派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在不违抗法律法例且对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色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经管东谈主可 对基金收益分派原则进行调治,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   (四)收益分派决策   基金收益分派决策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派基准日的可供分派利润、基金收益分派对象、 分派时候、分派数额及比例、分派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派决策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派决策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前言公 告。   (六)基金收益分派中发生的用度   基金收益分派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用度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托管合同                十、   基金信息显露   (一)守秘义务            、《基金合同》、《信息显露办法》过火他相关法例外,基金经管东谈主 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取的业务信息应予守秘。基金经管东谈主与 基金托管东谈主对本基金的任何信息,不得在其公开显露之前,先行对两边和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 会之外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东谈主显露。法律法例另有法例的除外。                        《基金合同》及本合同法例的义务所必 要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细察的基金的守秘信息,而且应当将守秘信息限制 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守秘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关联词,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 理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违抗守秘义务:   (1)非因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原因导致守秘信息被显露、显露或公开;   (2)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征服和效力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大呼、决定所作念出的信息显露或公开;   (3)监管机关要求显露的;   (4)因不可抗力发生信息显露或公开的。   (二)信息显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显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托管合同、基金产物贵府 摘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收效公告、基金份额折算日和折算后果公告、基金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钱、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 基金依期申报(包括基金年度申报、基金中期申报和基金季度申报)、临时申报、剖析公告、 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显露、基金投资财富补助证券的信息披 露、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等中国证监会法例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申报需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阅历的管帐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显露。   (三)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在信息显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显露智商   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经管东谈主在信息显露经由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利益为宗旨,真诚 信用,严守奥密。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根据相关法律法例、                             《基金合同》的法例各自 承担相应的信息显露职责。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办理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显露事宜,基金托管东谈主应 当按摄影关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应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                                     托管合同 金托管东谈主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经管东谈主给以公布。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配合、彼此监督,保证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时限履行信息 显露义务。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法例的时候内,将应予显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定前言显露。 根据法律法例应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公开显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东谈主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东谈主的 互联网网站公开显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可暂停或延长显露基金相关信息: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甚至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富价值 时;   (2)基金投资所触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集遇法定节沐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   (4)法律法例、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法例的情况。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摄影关法律、行政法例、中国证监会的法例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经管东谈主编制的基金财富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钱、基金依期申报、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物贵府摘抄、基金算帐申报等公开显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经管东谈主进行书面或电子证据。   基金年度申报中的财务管帐申报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阅历的管帐师事务 所审计。   照章必须显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摄影关法律法例法例将信 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查询相关文献提供必要的场面 和其他便利。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皆备一致。   (四)基金托管东谈主申报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按《基金法》              、《信息显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例的法例于上半年度结 束后两个月内、每年收尾之日起三个月在基金中期申报及年度申报等分别出具托管东谈主申报。                                       托管合同                    十一、 基金用度   (一)基金经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经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富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经管费的计较方法如下:   H=E×0.5%÷往日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经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富净值   基金经管费逐日计较,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 送基金经管费划款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责任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经管东谈主。若遇法定节沐日、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延。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富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较方法如下:   H=E×0.1%÷往日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富净值   基金托管费逐日计较,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责任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沐日、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延。   (三)证券、期货交易、结算用度、《基金合同》收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显露用度、 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用度、            《基金合同》收效后与基金相关的管帐师费、讼师费、公证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的银行汇划用度、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用度及珍惜用度、基金上市 费及年费等根据相关法例、            《基金合同》及相应合同的法例,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按基金经管东谈主的 划款指示并根据用度现实支拨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用度。   (四)不列入基金用度的姿色   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因未履行或未皆备履行义务导致的用度支拨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基金合同》收效前的相关用度(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管帐师和讼师费、信息显露费 用等用度)、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用度、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例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法例不得列入基金用度的姿色不列入基金用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经管东谈主 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五)基金经管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智商                                    托管合同   基金托管东谈主对不相宜《基金法》、《运作办法》等相关法例、                             《基金合同》以及本合同的 其他用度有权拒却推论。   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经管东谈主计提的基金经管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合同和《基金 合同》的相关法例进行复核。   (六)若是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违抗相关法律法例的相关法例和《基金合同》                                       、 本合同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用度,有权要求基金经管东谈主作念出版面说明,若是基金托管 东谈主觉得基金经管东谈主无梗直或合理的情理,不错拒却支付。                                          托管合同             十二、 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的守护   (一)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的守护   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的称号和执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执 有东谈主名册由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编制和守护,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 东谈主应按照现在相关王法分别守护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守护方式不错领受电子或文档的姿色。 守护期限为 20 年,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在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求或编制中期申报和年报前,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将相关贵府送交基金托管东谈主, 不得无故拒却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简直性、准确性和好意思满性。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得将所守护的 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并应征服守秘义务。   若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妥善守护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应按相关 法例法例各自承担相应的牵累。   (二)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的提交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实时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交下列日历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                                  《基金合同》 收效日、《基金合同》阻隔日、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的名 称和执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责任日内 提交;   《基金合同》收效日、            《基金合同》阻隔日等触及到基金进犯事项日历的基金份额执有 东谈主名册应于发寿辰后十个责任日内提交。                                      托管合同              十三、 基金相关文献档案的保存   (一)档案保存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保存财产业务行动的纪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贵府。基金托管东谈主应保存 基金托管业务行动的纪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贵府。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都应当按 法例的期限守护,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法律法例、监管机构另有法例的除外。   (二)合同档案的建立 基金托管东谈主,并在 10 个责任日内将合同文本本来投递基金托管东谈主处。 两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东谈主。   (三)变更与协助   若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东谈主继承相 应文献。   (四)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按各自职责好意思满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 交易纪录和进犯合同等,承担守秘义务并保存至少 15 年以上,法律法例、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除外。                                        托管合同           十四、 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更换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更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经管东谈主职责阻隔:   (1)被照章取消基金经管阅历;   (2)被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解雇;   (3)照章放胆、被照章消失或被照章宣告歇业;   (4)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法例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提名: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或由单独或共计执有 10%以上(含 10%)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在基金经管东谈主职责阻隔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 理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所执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收效;   (3)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   (4)备案: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选任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 会决议收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前言公告;   (6)交代:基金经管东谈主职责阻隔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妥善守护基金经管业务贵府,实时 向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专揽理基金经管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或新任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实时继承。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或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与基金托管东谈主查对基金财富总 值;   (7)审计:基金经管东谈主职责阻隔的,应当按照法律法例法例礼聘管帐师事务所对基金 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后果给以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用度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   (8)基金称号变更: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后,若是原任或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要求,应按其要 求替换或删除基金称号中与原基金经管东谈主相关的称号字样。                                        托管合同 前,原任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需采纳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执有 东谈主的利益变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或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尽快归附基金财产的投 资运作。   (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阻隔:   (1)被照章取消基金托管阅历;   (2)被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解雇;   (3)照章放胆、被照章消失或被照章宣告歇业;   (4)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法例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或由单独或共计执有 10%以上(含 10%)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在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阻隔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 管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所执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收效;   (3)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   (4)备案: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后,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在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 会决议收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前言公告;   (6)交代: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阻隔的,应当妥善守护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贵府,及 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实时 继承。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基金财富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阻隔的,应当按照法律法例法例礼聘管帐师事务所对基金 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后果给以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用度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经管东谈主需采纳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 份额执有东谈主的利益变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尽快交代基金 财富。                                       托管合同   (三)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同期更换   (1)提名:若是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期更换,由单独或共计执有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提名新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   (2)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分别按上述智商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和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在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基 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收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前言上聚集公告。                                     托管合同                十五、 曲折步履  托管合同当事东谈主曲折从事的步履,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东谈主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资。  (二)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公谈地对待其经管或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之外的第三东谈主牟取利益。  (四)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向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违法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对他东谈主泄漏基金筹备经由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例法例的 方式公开显露的信息。  (六)基金经管东谈主在莫得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投资指示和赎回、分成资 金的划拨指示,或违法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指示。  (七)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平日有用指示拖延或拒却推论。  (八)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处,其高档基金经管东谈主员和其他 从业东谈主员彼此兼职。  (九)基金托管东谈主暗里动用或贬责基金财富,根据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正当指示、                                  《基金合同》 或托管合同的法例进行贬责的除外。  (十)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行动(同本合同第 三章约定内容)       :  (1)承销证券;  (2)违抗法例向他东谈主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尽牵累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关联词中国证监会另有法例的除外;  (5)向其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主管证券交易价钱过火他不梗直的证券交易行动;  (7)法律、行政法例和中国证监会法例曲折的其他行动。  如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治上述曲折性法例,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 行妥当智商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治后的法例推论。                                       托管合同         十六、 托管合同的变更、阻隔与基金财产的算帐  (一)托管合同的变更与阻隔   本合同两边当事东谈主经协商一致,不错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合同,其内 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法例有任何龙套。基金托管合同的变更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合同阻隔:   (1)《基金合同》阻隔;   (2)基金托管东谈主放胆、照章被消失、歇业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受基金财富;   (3)基金经管东谈主放胆、照章被消失、歇业或有其他基金经管东谈主收受基金经管权;   (4)发生法律法例、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法例的阻隔事项。   (二)基金财产的算帐 产算帐小组,基金经管东谈主组织基金财产算帐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算帐。 基金托管东谈主、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阅历的注册管帐师、讼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东谈主员组成。基金财产算帐小组不错聘用必要的责任主谈主员。 现和分派。基金财产算帐小组不错照章进行必要的民事行动。   (1)《基金合同》阻隔情形出面前,由基金财产算帐小组融合收受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证据;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算帐申报;   (5)礼聘管帐师事务所对算帐申报进行外部审计,礼聘讼师事务所对算帐申报出具法 律办法书;   (6)将算帐申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派。                                        托管合同 现的,算帐期限可相应顺延。   算帐用度是指基金财产算帐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算帐经由中发生的总共合理用度,算帐 用度由基金财产算帐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支付算帐用度;   (2)缴纳所欠税款;   (3)归还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执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派。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法例归还前,不分派给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   算帐经由中的相关要紧事项须实时公告;基金财产算帐申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阅历的管帐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讼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办法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算帐公告于基金财产算帐申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责任日内由基金财产算帐小组 进行公告,基金财产算帐小组应当将算帐申报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算帐申报教唆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算帐账册及相关文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保存 15 年以上。                                     托管合同              十七、 负约牵累和牵累分别   (一)本合同当事东谈主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相宜约定的,应当承担负约牵累。   (二)因本合同当事东谈主负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变成毁伤的,应当分别对各 自的步履照章承担抵偿牵累,因共同步履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变成毁伤的,应当 承担连带抵偿牵累。   (三)一方当事东谈主违抗本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的,痛快担抵偿牵累。   (四)发生下列情况时,当事东谈主免责: 社会动乱、非一方舛误情况下的电力和通信故障、系统故障、开采故障、网罗黑客袭击以及 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法例的其他情形;碰到不可抗力情况的负约方应 在情况发生后尽所能采纳必要的措施保护两边利益、退守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尽快文告另一 方。 机构的法例手脚或不手脚而变成的损失等; 损失等。   (五)当事东谈主一方负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实时采纳必要的措施,奋勉退守损 失的扩大。   (六)负约步履虽已发生,但本合同不详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制地保护基金份额执有 东谈主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所述牵累分别仅指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基金托管东谈主之间的牵累分别, 并不影响承担牵累一场地其他牵累方追索的权益。   (八)本合同所指损失均为径直损失。                                     托管合同            十八、 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罚方式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十分行政区、澳 门十分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说明。   (二)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之间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 协商处罚。如经友好协商未能处罚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海外经济商业仲裁委 员会按照其届时有用的仲裁王法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结尾性的并对各 方当事东谈主具有握住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法例,仲裁用度由败诉方承担。   (三)争议处理期间,两边当事东谈主应坚守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各自继续赤诚、 勤勉、尽职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合同》法例的义务,珍惜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的正当权 益。                                          托管合同                十九、 托管合同的效力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向中国证监会苦求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基金托管合同草案,应经 托管合同当事东谈主两边盖印以及两边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盖印,合同当事东谈主两边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办法修改托管合同草案。托管合同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慎重文本。   (二)本合同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收效之日起收效,与《基 金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有用期自其收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算帐后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本合同与《基金合同》触及托管东谈主权益义务相龙套的,以本合同为 准;本合同未涉内容,以《基金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自收效之日起对两边当事东谈主具有同等的法律握住力。   (四)本合同本来一式 6 份,合同两边各执 2 份,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2 份,每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托管合同              二十、 托管合同的签订  本托管合同经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招供后,由该两边当事东谈主在基金托管合同上盖印, 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签章,并注明基金托管合同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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